为保障汪清县餐饮服务单位在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与规范运营,依据相关防疫政策与行业标准,现就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要求说明如下:
一、员工健康管理
所有餐饮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,复工前需进行健康状况排查,确保无发热、咳嗽等症状。每日上岗前测量体温并记录,工作中全程佩戴口罩,定期进行核酸检测(如属地有要求)。
二、场所消毒与通风
餐饮单位复工前须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,重点对厨房、就餐区、卫生间等区域进行高频次消杀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,优先采用自然通风,必要时使用机械通风设备。
三、食品安全控制
严格落实食品采购、储存、加工和供应的安全规范。禁止采购、使用来源不明的食材,加强冷链食品管理。提供公筷公勺,鼓励分餐制,减少交叉感染风险。
四、客流管理措施
控制就餐人数,避免人员聚集。建议采取预约制、错峰就餐等方式,确保就餐间距符合防疫要求。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,查验健康码,并提醒顾客佩戴口罩。
五、应急处理机制
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,发现员工或顾客有疑似症状时,立即隔离并上报相关部门。保持与当地疾控部门的沟通,及时调整防控措施。
六、监督与责任
餐饮单位须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和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,对不符合复工要求的立即整改。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员工培训,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。
汪清县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以上要求,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,保障消费者与员工的健康,推动餐饮行业有序复苏。